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在大學如何體現?現在形成共識的是大學培養以育人為本,學生為中心;大學教學以人才為本,以教師為主體。因此,以人為本在大學實際上是圍繞兩個主體進行的,一是學生,二是教師,做到兩個“實現”:學生學習主體的實現、教師發展主體的實現。以學生為中心,我個人認為,在當前,重要的和緊迫的是如何落實學生學習的主體性,即如何培養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如何培養學生學習的能力、思維的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不是知識的“滿堂灌”。如今我國的基礎教育已全面實施“新課程”改革,中學教學的理念、方法、師生關系已悄然發生著根本性變化,而大學卻還在固守著自己多年的教學培養模式,重在灌輸知識的現象很普遍,應該來一次大學的“新課程”改革。因此,要真正落實學習過程中的“以學生為主體”,就要下力氣進行大學教學的改革,改革傳統的教學模式和教學評價機制。以學生為中心,還要有效落實大學以培養人才為根本的辦學理念,大學的本質或生存價值是培養人才,當然還有其它功能,如,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三者不可偏廢,但三者是什么樣的關系呢,我個人認為三者不應是并列的關系,培養人是中心、是目的,而教學科研、社會服務是圍繞實現培養高質量人才而進行的,相對于前者,它們應是手段而非目的。我們假設一個高校如果沒有了培養人才這一功能,只進行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那么它就不能是高等學校,而只能是研究所或公司,而如果一個高校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功能體現的不理想,但重視了如何培養人,那么,該高校的本質就不會發生變化,只能說不是很理想的高校。現在的情況是,在大學的辦學理念上,雖然理論上和口頭上認識到了大學應該以育人為本,但實際工作中,往往更強調了科研和如何服務社會,原因一是沒有從根本上深刻認識大學功能,二是大學的評價體制和機制再作怪。評價大學的辦學好壞,科研的指標和服務社會的指標更是顯性和容易實現的,而大學培養學生的質量則缺乏系統科學的評價體系和指標,這樣就會導致大學把科研的指標和服務社會的指標和評價作為目的。由此,造成這樣的現象,大學以完成多少科研論文、課題數量、經費數量為最終目的,而很少思考如何把完成這些工作與培養學生對接,高校的教師以完成多少教學任務、科研論文、申請課題數量和拿到多少經費為最終目的,很少考慮自己教學的效果和如何把科研成果和服務社會的成果運用到實際教學中去。實際上,我們深入思考一下大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的目的是什么?大學出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是知識的創新,為國家和社會科技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如果僅限于此,該機構就是一個科研院所,大學更重要的目的是如何培養高質量的人才,從而為國家和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那么就需要把進行科研的方法、手段以及前沿成果等傳授給學生,讓學生參與到科研的過程中來,要大力推進科研成果向教學的轉化,使高校的科研成果恰當的內化和融合到教學過程中去,形成教學中有科研,科研中有教學,從而提高學生的科技創新能力。社會服務也是這樣一個目的,讓學生學會如何把知識運用到解決實際問題中來,而不僅僅把為企業和社會作出多少貢獻作為終極目的,否則的話,就與公司沒有差異了。因此,高校應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制度,對科研和服務社會如何與培養學生對接進行研究和探討,實現通過高水平科研和高質量的社會服務推進教師創新素質的提高,從而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和素質。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在大學如何體現?現在形成共識的是大學培養以育人為本,學生為中心;大學教學以人才為本,以教師為主體。因此,以人為本在大學實際上是圍繞兩個主體進行的,一是學生,二是教師,做到兩個“實現”:學生學習主體的實現、教師發展主體的實現。以學生為中心,我個人認為,在當前,重要的和緊迫的是如何落實學生學習的主體性,即如何培養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如何培養學生學習的能力、思維的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不是知識的“滿堂灌”。如今我國的基礎教育已全面實施“新課程”改革,中學教學的理念、方法、師生關系已悄然發生著根本性變化,而大學卻還在固守著自己多年的教學培養模式,重在灌輸知識的現象很普遍,應該來一次大學的“新課程”改革。因此,要真正落實學習過程中的“以學生為主體”,就要下力氣進行大學教學的改革,改革傳統的教學模式和教學評價機制。以學生為中心,還要有效落實大學以培養人才為根本的辦學理念,大學的本質或生存價值是培養人才,當然還有其它功能,如,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三者不可偏廢,但三者是什么樣的關系呢,我個人認為三者不應是并列的關系,培養人是中心、是目的,而教學科研、社會服務是圍繞實現培養高質量人才而進行的,相對于前者,它們應是手段而非目的。我們假設一個高校如果沒有了培養人才這一功能,只進行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那么它就不能是高等學校,而只能是研究所或公司,而如果一個高校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功能體現的不理想,但重視了如何培養人,那么,該高校的本質就不會發生變化,只能說不是很理想的高校。現在的情況是,在大學的辦學理念上,雖然理論上和口頭上認識到了大學應該以育人為本,但實際工作中,往往更強調了科研和如何服務社會,原因一是沒有從根本上深刻認識大學功能,二是大學的評價體制和機制再作怪。評價大學的辦學好壞,科研的指標和服務社會的指標更是顯性和容易實現的,而大學培養學生的質量則缺乏系統科學的評價體系和指標,這樣就會導致大學把科研的指標和服務社會的指標和評價作為目的。由此,造成這樣的現象,大學以完成多少科研論文、課題數量、經費數量為最終目的,而很少思考如何把完成這些工作與培養學生對接,高校的教師以完成多少教學任務、科研論文、申請課題數量和拿到多少經費為最終目的,很少考慮自己教學的效果和如何把科研成果和服務社會的成果運用到實際教學中去。實際上,我們深入思考一下大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的目的是什么?大學出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是知識的創新,為國家和社會科技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如果僅限于此,該機構就是一個科研院所,大學更重要的目的是如何培養高質量的人才,從而為國家和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那么就需要把進行科研的方法、手段以及前沿成果等傳授給學生,讓學生參與到科研的過程中來,要大力推進科研成果向教學的轉化,使高校的科研成果恰當的內化和融合到教學過程中去,形成教學中有科研,科研中有教學,從而提高學生的科技創新能力。社會服務也是這樣一個目的,讓學生學會如何把知識運用到解決實際問題中來,而不僅僅把為企業和社會作出多少貢獻作為終極目的,否則的話,就與公司沒有差異了。因此,高校應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制度,對科研和服務社會如何與培養學生對接進行研究和探討,實現通過高水平科研和高質量的社會服務推進教師創新素質的提高,從而培養學生創新能力和素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