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最大的難題是正當防衛的界定太模糊,實務中定性難度極大。”受訪律師直言,司法機關的“定性焦慮”導致認定保守化,擔心誤判風險,辦案人員更傾向于選擇更安全的處理方式。這種傾向直接表現為“誰受傷重誰有理”的粗糙判定邏輯,忽略了防衛起因、行為必要性等核心要素。
針對《刑法》第20條及相關司法解釋的適用問題,律師認為法條本身并無明顯缺陷,關鍵癥結在于“防衛過當”的量化判斷。“突發沖突中,當事人根本來不及冷靜判斷對方的主觀意圖,司法卻用‘事后理性’苛責‘當場反應’。”
律師舉例,司法審訊中常見的“你當時是不是想殺他”這類問題,實質是陷入事后諸葛的誤區。“就像家長氣急打孩子,事后才意識到不妥,防衛時的瞬時情緒失控不能等同于主觀故意。”這種對心理狀態的過度依賴,因缺乏客觀標準,成為正當防衛認定的最大障礙。
此次訪談讓團隊深刻認識到,正當防衛制度的良性運作需突破規范文本依賴,構建更完備的證據規則與裁判指引。尤其在鄰里沖突、家庭矛盾等高頻場景中,應預設防衛推定原則,將 合理懷疑利益歸被告落到實處。法律理性與情緒現實的張力,是制度完善必須跨越的鴻溝。團隊后續將結合此次訪談成果,進一步優化基于Logistic模型的判定機制,讓量化分析更貼合司法實務需求,為破解正當防衛認定難的困境提供更具操作性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