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諾須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做出。非受要約人向要約人做出的意思表示不屬于承諾,而是一種要約。 2、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完全一致。承諾是受要約人愿意接受要約的全部內容與要約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承諾是對要約的完全同意,也即對要約的無條件的接受。 3、承諾人必須在要約有效期限內作出承諾!逗贤ā返诙藯l規定:“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的承諾,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該承諾有效的以外,為新要約。” 2018-11-25 作者:大學校園網來源:大學校園網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