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的經濟原則是稅收制度的建立原則之一,即稅制的建立應有利于保護國民經濟,避免稅收妨害生產的消極作用,進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均衡的發展。它要求:
①在征稅時要保護稅本,即不阻礙投資和不影響生產者的積極性,并要支持新興產業和鼓勵對外貿易;
②要求正確選擇征稅對象和稅源;
③正確地設計稅率;
④稅收的轉嫁與舊宿要顧及稅收對經濟的影響。
另外,還要發揮稅收對經濟資源配置的作用。稅收的經濟原則是自瓦格納以來的資產階級經濟學家針對資本主義稅收提出的,特別是到了凱恩斯以后,更把稅收看成是經濟的自動穩定器,要求稅收促進經濟效率的提高,促進經濟效率的有效配置,促進經濟的穩定與繁榮。
(1)配置原則。稅收活動必須遵循有利于資源有效配置的原則。
(2)效率原則。效率原則是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重要原則之一。
稅收效率原則分為稅收的經濟效率原則和稅收本身的效率原則兩個方面。
1)稅收的經濟效率原則。稅收的經濟效率原則,是指稅收應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經濟的有效運行。
2)稅收本身的效率原則。稅收本身的效率原則,是指應節約稅收行政費用的原則。要提高稅務行政管理的效率,必須節約行政費用。
稅收的配置原則要求:
第一,當資源已經處于最優配置狀態時,稅收活動就應不妨礙最優配置狀態。
第二,當資源汪未處于最優配置狀態時,稅收活動、稅負輕重就應促使資源的轉移和重新配置,以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如當資源在私人部門利用的效率小于在公共郁門的利用效率時,就應進一步征稅和擴大公共部門的支出。



